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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特任;副院長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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