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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為整理、保管、展出原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及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所藏之歷代古文物及藝術品,並加強對中國古代文物藝術品之徵集、研究、闡揚,以擴大社教功能,特設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隸屬於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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