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證券業申辦涉外權證業務,除備文檢附第七條之書件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行申請許可:一、金管會及海外權證當地主管機關資格認可文件。
二、營業計畫書(包括商品簡介、作業準則及風險管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