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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證券業已取得國內債券自行買賣業務資格者,得不經申請逕行從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之自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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