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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法規章節: 第46條

指定銀行應將涉及新臺幣之外匯交易按日填報「外匯部位日報表」,於次營業日報送本行外匯局。
指定銀行填報之外匯部位,應與其內部帳載之外匯部位相符。
指定銀行應將營業當日外匯部位預估數字,於營業結束後電話通報本行外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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