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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發行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發現之偽(變)造、仿造券幣,若原持有人情形可疑或不同意金融機構截留致無法處理時,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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