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原始憑證除外來憑證外,內部及對外憑證格式應依法令、習慣或業務需要自行設計。外來憑證及對外憑證應記載下列事項,由開具人簽名或蓋章:一、憑證名稱。二、日期。三、交易雙方名稱及地址或統一編號。四、交易內容及金額。內部憑證由財團法人根據事實及金額自行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