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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金融業務檢查處掌理事項如下:一、金融機構涉及貨幣、信用、外匯政策、支付系統及其他本行主管業務之查核或專案檢查。
二、檢查缺失之糾正及輔導改進。
三、金融機構違反本行主管法規之處分及處理。
四、金融機構資料之蒐集、檢核及分析。
五、金融穩定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及研究。
六、金融穩定評估與報告之撰擬及發布。
七、金融監理之研究及聯繫合作。
八、其他有關金融業務檢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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