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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行應於每年三月至四月,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本行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本行決定前項稽核之基準及項目時,應綜合考量我國資通安全政策、國內外資通安全趨勢、過往稽核成效及稽核資源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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