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供應科掌理下列事項:一、下列採購事項:(一)機械設備及原物料之採購。(二)其他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案件之採購,但不包括土木工程之採購。二、關於原物料之儲存、管理及核發事項。三、關於成品保管與解繳事項。四、關於回籠硬幣保管與重整幣解繳事項。五、其他有關購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