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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中央造幣廠(以下簡稱本廠)直隸中央銀行,經營流通硬幣及紀念幣之鑄造、銷燬、回籠硬幣整理及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等業務。
本廠得依業務及市場需求,兼營紀念章、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業務,但不得妨礙前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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