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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總綱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本行每屆決算,於純益項下提百分之五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達當年度資本額時,經理事會議決,監事會同意,得將定率減低。
但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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