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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總綱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行設總行於中央政府所在地,並得於國內設立分行及辦事處;必要時得於國外設立辦事處。
分行及辦事處之設立、裁撤,須經理事會決議,報請行政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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