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總綱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本行得於總行及分行所在地設立票據交換所,辦理票據交換及各銀行間之劃撥結算。
在未設分行地點,並得委託其他公營銀行辦理;票據交換及各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之辦法,由本行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