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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總綱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本行為協助經濟建設,得設立各種基金,運用金融機構轉存之儲蓄存款及其他專款,辦理對銀行中、長期放款之再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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