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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給與福利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總統、副總統之月俸,按下列標準支給:一、總統之月俸,按二、七○○點計給。
二、副總統之月俸,按二、○○○點計給。
前項各款月俸點數折算俸額,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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