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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獎章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培訓考用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凡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須於上次頒發同種獎章滿三年,始得為之,非因特殊情形,不得提前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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