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編人力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繼續任用人員,得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定,加入監督機關之公務人員協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