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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編人力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繼續任用人員依公務員有關法令規定支領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所需經費於行政法人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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