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條各機關或基金有左列情形之一時,應辦理結帳或結算:一、會計年度終了時。二、有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結算一次之必要者,其每次結算時。三、非常事件,除第一款、第二款情形外,其事件終了時。四、機關裁撤或基金結束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