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會計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法規章節: 第105條

主計機關派駐各機關之辦理會計人員所需一般費用,應列入所在機關之經費預算;其屬專案業務費,得列入該管主計機關之預算。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