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條前條各類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該類計畫之整體中程規劃原則與所規範之計畫範圍及細部分類。二、該類計畫與中程資源分配方針之配合原則。三、個案計畫提報應注意事項及審議之重點。四、年度預算有關計畫優先順序調整之原則及程序。五、其他有關之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