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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處置主計長一人,特任,綜理本處事務,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主計長一人或二人,職位列第十四職等,輔助主計長處理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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