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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一文書之收發、繕校事項。
二印信之典守事項。
三本處經費之請領、轉發、及零用金之保管、支報事項。
四本處財產物品之管理事項。
五本處檔案之整理、保管事項。
六本處庶務及不屬於各局、處、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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