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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各級主辦人員對各該管上級機關主辦人員負責,並依法受所在機關長官之指揮。
各級佐理人員受主辦人員之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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