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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各級主計人員之訓練、進修,由中央主計機關統籌策劃辦理。
各一級主計機構得因業務需要,自行辦理在職訓練、進修,並報請中央主計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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