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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客語教學語言,係指於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以客語為教學及校園生活互動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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