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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語能力認證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得委託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語發中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之試題研發、題庫建置、試務、能力指標、效度研究及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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