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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基本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政府應積極推動與全球客家族群民間及政府之文化與政策交流,並建設臺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創新、交流與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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