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振興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受獎勵之對象提供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或對重要事實隱匿者,本會得撤銷或廢止獎勵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行政處分命其返還已撥付款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