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藝文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本中心各園區藝文展演、展示主題與特展計畫之研究策劃及執行。二、展示施作與展場各項設施之管理及維護。三、本中心各園區客家文化戲劇、歌謠、藝文推廣活動之研究策劃及執行。四、其他有關藝文展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