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一、研究發展組。
二、藝文展示組。
三、文資典藏組。
四、文化推廣組。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