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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法規會之任務如下:一、年度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之研議或審議事項。
三、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事項。
四、法規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編印事項。
五、法制作業之協調、聯繫事項。
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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