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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土地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違反前條規定採伐者,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處理,並追回所採林產物;原物無法繳回者,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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