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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經主管機關核發認證標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認證標記:一、有前條專用權證書經註銷之情事。
二、其他不應授與而授與認證標記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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