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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申請智慧創作,應以每一個智慧創作提出一個申請。
但屬於相同種類或同一概念者,或結合數種類為一智慧創作成果表現者,得合併申請為單一智慧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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