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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拋棄;拋棄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歸屬於全部原住民族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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