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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獎勵對象,係指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僱用原住民人數,超過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應僱用人數者。
但適用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之自由港區事業者,從其規定。
前項所稱原住民,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之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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