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研究主持人發表以研究原住民族為目的之研究結果,諮詢並取得各該原住民族同意之程序,準用第六條至第十條規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