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本基金會之業務範圍如下:一、原住民族語言研究。二、研發原住民族語言教學。三、典藏原住民族語料。四、編纂原住民族語辭典。五、建置原住民族語言資料庫。六、推廣使用原住民族語言。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及發行學習教材。八、其他有關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