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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本基金會因情事變更,致不能達到本條例設置目的時,由主管機關解散之,解散後其賸餘財產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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