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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政策,並優先復振瀕危語言。
前項所稱瀕危語言,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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