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原住民族地區之政府機關(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地方通行語書寫公文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