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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財團法人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財務報表應包含:一、收支營運表(附表2-3)。
二、現金流量表(附表2-4)。
三、淨值變動表(附表2-5)。
四、資產負債表(附表2-6)。
五、附註或附表。
前項報表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列,並由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或主辦會計)逐頁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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