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經濟發展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觀光、金融政策與法規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二、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規劃、管理及輔導。
三、原住民族融資、保險、儲蓄及原住民儲蓄互助社、金融規劃、協調及輔導。
四、自治區原住民族經濟、觀光、產業、金融、合作事業、合辦事業、公共造產事業、公用及公營事業之輔導。
五、原住民族技藝研習、培訓與產業經營之規劃及輔導。
六、原住民族影視音樂及創意產業之規劃、協調、執行及輔導。
七、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等有關產業、金融、營運等經濟發展事項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八、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經濟發展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