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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副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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