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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養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退除役官兵有身心障礙之情形者,由輔導會依榮譽國民之家身心障礙重建措施表(如附件四)酌予身心障礙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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