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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生活指導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輔導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凡支領一次退伍金、退休俸、生活補助費、贍養金及其他依法退除役之官兵應依其居住地,由輔導會所設各縣市榮民服務處調查訪問或編組輔導照顧,並就其應享權益之取得及維護,予以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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