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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醫務企管室掌理事項如下:一、醫務企劃及醫院評鑑等專案。
二、健保與各類醫療費用之作業及管理。
三、掛號、住院、收費業務及欠款管理。
四、病歷管理、疾病分類及癌症登記業務。
五、醫院經營績效管理及獎金制度。
六、資訊作業之管理及維護。
七、其他有關醫務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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