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條醫務企管室掌理事項如下:一、醫務企劃及醫院評鑑等專案。二、健保與各類醫療費用之作業及管理。三、掛號、住院、收費業務及欠款管理。四、病歷管理、疾病分類及癌症登記業務。五、醫院經營績效管理及獎金制度。六、資訊作業之管理及維護。七、其他有關醫務行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