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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醫務企管部掌理事項如下:一、醫院經營策略規劃、風險管理推動及醫院評鑑等相關業務。
二、門診、住院病人診療與手術醫療之轉介、醫療體系整合、國際醫療與人道醫療援助、疾病分類、醫療資訊與費用分析管理、醫事人員績效管理及研考、企劃作業。
三、其他有關醫務企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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